甘肃省安排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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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甘肃网11月4日讯(西部商报记者李杨)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提出,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。任何地方、部门、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、瞒报、拒报、迟报,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。

《通知》提出,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内容为: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,包括地类、位置、面积、分布等状况;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,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;土地条件,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、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。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,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,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、分布和保护状况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事件安排:2017年第四季度,全面安排部署第三次土地调查,完成调查方案编制、技术规范制定以及试点、培训和宣传等工作。

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,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。2019年6月至12月,完成调查成果整理、数据更新、成果汇交,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。2020年,汇总全省土地调查数据,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,完成调查工作验收、成果发布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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